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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一想,跟前任分手也已經過了半年多了。
一直都被他誤會我是劈腿,但是其實一直以來都不是。
跟他在一起三年的時間,其實心裡越來越酸楚,甚至於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痛哭失聲,那種感覺不斷的吞沒,將我溺斃。

當初其實也是在交友APP上面認識的。
那一套交友的APP現在也還在,就是一款要過三關圈來圈去的交友,在圈選的過程中,只能看到提供的照片跟簡單的資訊,除非花費愛心才能看到更多照片跟資訊。
只有在最終的圈選有通過,才能夠在APP裡面傳送紙條。
那時候,我認識他的時候,是覺得能多認識一個異性也挺好的。
他的工作剛好是跑南北大車的,是屬於統一的相關企業,所以他有時間偷偷跑來找我,我們也就在晚上用簡單的一兩個小時見了面。
也由他提出了不然交往看看,如果不合就再分手。
所以我們就嘗試性的交往看看了!

在我還沒搬回去家鄉之前,因為他剛好住在我家鄉的範圍,還沒搬回去之前,我們一個星期可以約會的機率幾乎是零,他的工作跟我的工作是錯開的,他晚上工作,我白天工作,他的周末不一定放假,有時候會在北部放假,所以不一定。
又加上,從他家到我家,至少也要開車1小時左右。
所以實際上是挺勞民傷財的,所以我們見面的機會真的很少,多半都是晚上他出車的時候我們會聊電話。
後來我搬回去家鄉,也順便在家鄉那邊找工作,因為家人搬回來的時間比較晚,我就先搬去他家住。

住在一起之後,其實我自己一個人的時間比較多。
因為我下班之後,他多半都去上班了,所以我們除了早上或我休息會有比較長的相處時間,其他幾乎都沒有。
後來我家人搬回來了!
我就可以兩邊都住,也就沒有什麼覺得怎樣。

其實我感覺,在一起的三年裡面,一場約會沒有約過,一場電影沒有看過,甚至於一次出遊還是我自己安排後約他才有。
每當我跟他吵架,我只覺得內心很受傷,因為他吵架之後,都會沉默去睡覺,選擇的就是不去理會我,也不會溝通我們之間的問題。
有時候,一些爭執裡面,他只會說是我的不成熟,讓他很頭痛。
最後是我的退讓,是我的默默承受,我就這樣子,一次又一次的將那些吶喊吞到肚子裡,交往兩年多,我其實已經開始疲憊。
疲憊那些問題....似乎都是我的問題。

要幫他家裡打掃除,要去掃我的掉下來的頭髮:地上有我的頭髮,他都責備我不去掃乾淨,一個月家裡要大掃除,他沒空就叫我掃,掃不乾淨還會念。
要我幫他整理他的模型櫃:模型櫃的玻璃縫隙大,要我去買防塵條幫他黏、受潮櫃子發霉,要我去幫他擦乾淨那些霉。
外送員服務:每當我回家,就會問我什麼時候過去他家,然後要我幫他買菸買檳榔。
天天都要為他備飯:我下班就一定要帶飯過去給他,不管風雨多大,他只會告訴我他要吃什麼喝什麼,然後要我下班頂著風雨去買給他。
從來沒有出遠門過:對於他而言,我很獨立,所以他都不用替我操心,我如果有想去的地方,我就自己去。
用買車威脅我做一些事情:要我考駕照,說考中就買車給我、要我考公職,說考中的話就會買一台車給我上班用、自己要換車,就要我跟他一起一人一半擔貸款。
床事上的不協調:只重視自己的感覺,要我幫他做前戲,然後他一邊享受一邊玩遊戲,等到他有FU的時候,才會做,過程也不管你會不會痛,一切都以自己為主。
從頭到尾都不太敢公開我:除了部分朋友隱約知道我是他女朋友,他也沒想過公開。
跟他一起回山上,他當大爺,我當媳婦:我只是女朋友,他山上的家裡有經營民宿,就要我時常去主動幫忙整理房間,不然就要我去問他父親要不要幫忙廚房,有時候還嫌我很愚鈍。
不論多忙,衣服都是我要洗:洗衣服變成我的專職,我甚至於要在休假的時候,特地去他家洗衣服。

三年裡面,我感覺,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,應該就是2019年三月底我要求說要帶我家小草跟我母親去中部路跑。
後來路跑也沒有跑,住宿的錢我出,隔天九族文化村的票全都我出,他出了自己開車的油錢跟中午的飯錢。
事後跟我算總帳,問我花了多少,我好歹也花了七八千,他竟然告訴我說,油錢加飯錢他花了也有四千多,很多了,出門玩太花錢之類的。
我承認我心都涼了!
我花的更多,但是我沒有說話,我只是不講話。
也是那時候,我的感情漸漸地開始淡掉,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說這種感受,也逐漸冷淡起來。
開始冷處理的我,其實很拉扯,我不知道我到底要不要分手?
後來,我在八月份開始,我重新開啟了APP,去認識異性,一開始其實只是想要找些不熟的陌生人倒倒苦水,交流一下一些經驗談,然後再評估看看。
也從中認識一位男生,也是為了與前女友藕斷絲連而痛苦,彼此花時間相互的去交流彼此的想法,給予彼此一些砥礪與加油!
和他們吐苦水,我也有試著重新振作要好好繼續經營與他的感情,但後來我發現,真的沒辦法。因為我跟他之間,已經變成單向道,他根本就不會想要跟我溝通,因為對他而言,很多問題都是我自己的問題。
他自己後來隱約覺得我變很冷淡,曾經有問過我是不是想要離開他?
我都沒有回答,因為我還在猶豫,底線雖然到了,但是還沒有越線。
最後,在九月底的時候,我開始有些東西都在拿回家,正式在十月初分手,而且也是他提的。
我自己花錢把所有東西都搬回家,也不讓他出什麼力,在分手後的隔隔天,他後悔的說要復合,但是我知道,那也改變不了什麼....

花費很多心思在他身上,我以為我會跟他一輩子。
因為他的皮夾太破舊,我花了四千多元買了一個小金牛的皮夾給他,還買了一個限量的鍍色鋼彈給他,他開車有時候因為太陽太猛烈,還買一個雷朋太陽眼鏡給他。
而他只有送給我簡單的東西,當我要求生日禮物要一個1280的皮夾,他還說怎麼那麼貴,雖然仍然掏錢,但是那份感覺真的不太好。

贈予都是甘願的,也不是去要求一定要等值,但是當兩個人的關係不是對等的時候,任何一份有形無形的贈予都成了一種價格比較。
分手,我也沒有想過要去討回來,因為給了就是給,即便他之後,將哪些東西都送給別人了!我也覺得不怎麼樣,只能說,能構成接納些物品的人,是能夠善待的人。
由於我沒有什麼是他贈予的,所以我沒有什麼困擾。

偶爾我也會想起,如果還在一起,我的傭人生活應該都還是會在。
不過,我挺欣慰的事是,分手後,他換車了,也會開始出去外縣市玩,甚至於有了喜歡的對象,這樣真的很好。
人如果可以改變,都是好事。
我是誠心祝福他,一切都可以順遂平安,能夠幸福的走下去!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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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赭煓(滾糖糕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